2006年3月2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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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法治社会蓝图
本报记者 余春红 蔡亮

  法作规矩 统领全局
  衢州柯城区离休老干部 蔡荣德
    “法治浙江”,顾名思义,就是浙江今后无论是在立法、司法、行政乃至经济建设等各个方面,都要更加强调法治。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期待的局面。我们这些年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在浙江在这方面走到了前面。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建设法治浙江,实施依法治省,正是要用法律这把“规矩”来规范浙江的发展。我认为,目前浙江虽然经济走在全国前列,但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尚待解决。法律法规制定滞后、政府机关不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不依法办案、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这些问题都是存在的。不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不把法制建设跟上去,势必会阻碍浙江的发展。
    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只有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坚决做到依法办事,这个社会的发展才是良性的。所以法治浙江建设将给我省带来的良性变化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是人的素质的提升。无论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还是普通群众,都会因为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而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强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公民的合法权益就有了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
    
  法治意识 娃娃抓起
    杭州市长寿桥小学教师 徐明
    都说广大青少年是未来的花朵,而知法、懂法、守法并能运用法律正是他们健康成长的需要。在青少年犯罪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的今天,“法治浙江”建设应该进一步推进对广大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更有成效,使我们的校园成为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在学校的普法教育中,学校与司法部门应该密切配合,把学校的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从而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生逐渐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并逐渐培养起他们的法治意识。我认为,法治意识应该从娃娃抓起。
    谈到学生的法制教育,教师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的完善尤其值得一提。作为教书育人的老师,他们自身的法制意识和知识水平才是广大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基础。因此,“法治浙江”建设浓缩到校园,应该有一个“两极分化”:一方面应该是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高,师生的权益保障更切实有效;另一方面则是青少年犯罪现象应该越来越少。
    
  法治德治 相得益彰
    浙江大学法学院大二学生 马敏佳    
    作为将来的法律人,说起“法治”会想到“以法至上”,但若深刻理解之后会发现法治需要一种辅佐的力量,那是德治。因此,我眼中的“法治浙江”是法治与德治的统一体。
    毋庸讳言,目前有法不依、以言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我觉得在建设“法治浙江”的过程中,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和互动将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浙江是一个经济十分活跃的省份,为了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当然需要法律的规范,即需要法治。但是钢性的法治需要有良好道德操守和坚定的法律信仰的人去施行。德治可以围绕法治而发挥积极的作为。体现在立法上,一方面应当使立法与时俱进,尽快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一方面则当强调德治在立法、执法、守法的过程中的作用。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一种积极向上的秩序。个人认为,只有德治和法治相统一,“法”和“德”互动,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健康的经济社会环境。
    
  高度重视 官员队伍
    建德市政府公务员 刘丽    
    “法治浙江”就我个人认为:应当是指依法治国方略在浙江得以贯彻落实;是指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结合浙江实际,不断适时制定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以适应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简言之,建设“法制浙江”是我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而单就行政机关而言,“法治浙江”体现了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的决心。应当看到,目前仍有一些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存在着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的观念和作风。这种观念和作风极大地危害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更阻碍了浙江的发展。随着近年来浙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转变观念、依法行政已是大势所趋。
    依法行政的成效取决于各级行政机关拥有一支什么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这就要求浙江的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并落实严格的依法执法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素质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法制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律己、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律师参与 责无旁贷
    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勇军
    法治是一种潜在的资源,在经济发展的软环境里,法治是至上的因素。法治的运行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五个环节,五个环节的和谐有赖于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当前,广大律师已经成为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浙江场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然在“法治浙江”的建设中,律师也应该责无旁贷地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有更广阔的作为空间。在建设“法治浙江”的过程中,在立法建议、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社会纠纷调解等领域,律师应该大有作为。
    换言之,律师无论作为个体还是一个行业,它既是“法治浙江”的参与者,也应该是“法治浙江”建设的获益者。目前,与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相比,我省的律师行业发展相对滞后和不成熟。建设“法治浙江”,浙江的律师理当充分地在社会上展现自身功用,律师自身的权益也应该得到更大的维护;律师的生存空间和生存状况应该得到更大的拓展和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也应进一步改善,司法歧视、权力限制等限制和阻碍律师行业发展的因素将越来越少,从而建立起法律职业共同体。如此,浙江律师界整体发展将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更加关注 弱势群体
    杭州市肢残人协会副主席 张华
    作为一个残疾人,我认为“法治浙江”建设应该使残疾人的权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不能仅仅停留在法条上。目前,虽然《残疾人保障法》赋予了残疾人许多具体的权益,但在具体的实施和落实上还不尽如人意。就拿无障碍通道的建设来说,作为省会的杭州市已经做得很不错,但仍然有些公共场所没有做好,那么浙江的其他地方是不是也能跟上呢?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特殊群体,我们在社会生存中碰到的不公平待遇和各种歧视普遍存在,侵犯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我们期望“法治浙江”建设能够使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少,“法治浙江”应该让残疾人生活在更人性化、更温暖的环境里。